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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服务

珠海清华科技园立足于清华大学、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人才及研发资源优势,充分发挥自身在高校系统的渠道和人脉优势,为孵化企业与高校的产学研结合架起中介桥梁,特别是在企业人才引进、研发合作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累计帮助企业引进高端研发及管理人才20余人。

同时,珠海清华科技园非常注重本地资源的利用,珠海在校大学生近10万人,科技园与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吉林大学珠海分院等展开创业及实习合作。

 简要人才政策:
(一) 留学生房补及专项资金
1、留学生企业享受3年每平方米20元的场地租金补贴。留学人员实际出资额超过20万元但低于50万元,场地补贴面积最多为100平方米,一次性给予8万的补贴;留学人员实际出资额超过50万元但低于100万元,场地补贴面积最多为150平方米,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补贴;留学人员实际出资额超过100万元,补贴面积最多为200平方米,一次性给予15万的补贴。
2、留学生企业获得专项资金资助,高新区给予1:1的配套支持。
3、贷款期内贷款利息最多给予10万元的补贴,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4、设立珠海市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每个项目奖金额度为10万元。
(二) 创新创业团队及高层次人才支持
1、项目经费扶持。创新创业团队可享受最高2000万元的项目经费扶持;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200万元的项目经费补贴。
2、工作场地租金补贴。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创业人才可按每月每平米30元标准享受场地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米,期限为3年。
3、研发费用补贴。创业团队所办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创业人才所办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住房补贴。创新创业人才可优先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选择自租房屋并享受每月1400—2000元的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为5年)。高层次人才(一级)选择在珠海购房的,可享受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5、工作津贴补助。创新人才可享受每年3—10万的工作津贴补助,期限为5年。
6、其他。创新创业人才在子女入学、配偶就业、补充养老保险和特定医疗保障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
7、高新区给予生活补贴。高新区主园区2015年7月1日后新引进或新入选国家、省、市人才计划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100万、50万、10万不等的生活补贴。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至2018年6月30日止。
(三) 珠海市及高新区博士后工作站及博士后支持
1、对新设的工作站,在招收博士后进站后,每站珠海市给予50万元的建站补贴和20万的启动经费补贴。对新建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后,每基地一次性给予25万元的建基地补贴和10万元的项目启动经费补贴。
2、珠海高新区主园区内经批准新设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获得珠海市经费的资助后,每个工作站高新区给予30万元的补充经费配套资助,每个创新实践基地高新区给予20万元的配套补充经费资助。
3、对博士后人员,每人每年珠海市给予1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贴。在高新区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工作半年以上的,每人每年高新区给予5万元的生活补贴。
4、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的,珠海市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安家补贴;连续工作满3年的,再给予5万元的生活补贴。出站(基地)后留在高新区工作,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高新区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贴;连续工作满3年的,再给予5万元的生活补贴。
5、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珠海市给予等额配套资助。
6、每年安排一次免费体检,享受专家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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